曾都区曹家湾建筑用辉绿岩智能化生产加工及绿色治理建设项目配套加工厂质量检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5 来源:汉都矿业公司

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曾都区曹家湾建筑用辉绿岩智能化生产加工及绿色治理建设项目配套加工厂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曾都区曹家湾建筑用辉绿岩智能化生产加工及绿色治理建设项目配套加工厂质量检测服务

    标段名称:/

1.2采购编号:HBJT-HDKYGS-244295001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湖北省随州市。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曾都区曹家湾建筑用辉绿岩智能化生产加工及绿色治理建设项目配套加工厂内所有建设工程(1)见证取样检测;(2)建筑节能检测;(3)钢结构工程检测;(4)设备安装工程检测;(5)室内环境检测;(6)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7)地基基础工程检测;(8)其它为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验收所需要做的检测内容,具体参考图纸并结合实际开展检测工作,确保本项目质量验收合格、满足工程安全施工要求。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  452220.00 元,若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价格,其竞标资格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检测样本达到检测条件或接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完成检测,并在7天内提交正式检测报告给采购人,不能影响工程的正式交工竣工验收。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8其他:涉及到规范、地方工程质量正常验收所需的所有检测项目,必须确保本项目能够验收通过。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7月26日至20247月29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8月1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湖北交投随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hbjtsztz.com)网站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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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人:湖北交投汉都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白云大道11号银苑A座17楼

人: 赵先生

联系方式: 1326061166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光明中心34楼

人:徐女士、柯女士

联系方式:027-8466837615927612626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具有省级或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若为旧版证书需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

注: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①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超过2家,负责水泥、钢筋、混凝土、砂浆等见证取样检测的机构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④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本采购须知对供应商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除另有规定,本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一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供应商近3年承担过1个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业绩。

注:1、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供应商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按以其母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供应商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2、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

3、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业绩的项目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工程师职称,近3年担任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见证取样检测人员:2人,工程师职称,近3年从事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专业现场检测人员:3人。

 

注:1、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近3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为准。

2、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业绩的项目特征指标时,可附该项目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3、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书(如有)、业绩、近3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最低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应提供《信用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